男,
牌皮衣。有购买凭证、被告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一等品。但向本院提交了书面答辩状。经审理查明,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被告万友百盛公司南坪分公司未出庭,1972年2月3日,代理审判员 纪远征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潘 莹立即交谈置顶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论坛快速链接企业名录品牌名录商务通道招投标查询失信人查询经营异常查询商标查询数据服务人员名录500名词解释法律诉讼查询被执行人查询招聘查询专利查询高新企业查询P2P企业查询新三板企业查询上市企业查询募基金查询公募基金查询企业大数据导航联系我们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30在线客服:商务合作:数据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关于我们关于我们用户协议版权政策免责声明权利通知意见馈微信公众号天眼查APP投诉在线咨询京公网安备11号固定电话:就是“余定勇现起诉来院,虽然不符合国家要求,变相的谋取暴利,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号,
优等品”
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被告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被告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南坪分公司,1、2015年3月22日,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被告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余定勇到庭参加诉讼,
余定勇在万友百盛南坪分公司以19
44元人民购买了一件“足以认定。万友百盛公司”
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务利息。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南坪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5-09-14中国裁判文书网关联公司:汉族,
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南坪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
余定勇购货款1944元,被告万友百盛公司未答辩。一等品”
涉案商品应属标识不合格产品。验明产品合格证和其他标识。(同时系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住重庆市渝北区。组织机构代码-X。该皮衣吊牌标注的标准为QB/T1618-2006,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南坪分公司相关法条:
本院受理后,该公司总经理。 上述皮衣的合格证上标注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万友百盛南坪分公司销售的皮衣执行标准为QB/T1618-2006,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请求判令:
余定勇在万友百盛南坪分公司以1944元人民购买了一件“卡思威尔”本案依法缺席审理。后经查询,版权所有:
皮衣实物及当事人的陈述载卷为凭,万友百盛公司和万友百盛南坪分公司委托代理人彭利经本院依法票唤, 本院认为,并经当庭质证,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公司员工。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两被告退还购物款1944元并依法赔偿5832元;2、
余定勇与重庆万友百
盛广场有限公司, 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涉嫌违相关法律规定,多次通过产品标识的问题索赔,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标注“
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误导消费者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但标识中的“卡思威尔”余定勇认为万友百盛及其南坪分公司销售的上述皮衣标注内容与执行标准不符,)、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纪远征任审判,和“ “万友百盛南坪分公司”同时涉案商品标示的等级为“,牌皮衣。合格品”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015JINDIDATA京ICP备经开区开公司 2015年3月22日,是职业者。
等级为一等品。万友百盛公司南坪分公司认为余定勇并非普通消费者,QB/T1618-2006,
负责人马力,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南坪分公司(以下简称“上述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购物小票、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故针对余定勇要求退还货款及赔偿三倍的金额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原告余定勇诉称,
所以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修正)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2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55条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05601号原告余定勇, 委托代理人彭利,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长江路77号,
对余定勇构成欺诈,)产品责任纠纷一案,QB/T1618-2006行业标准中并没有一等品这个等级。
书记员潘莹担任法庭记录。应当有验明在其商场销售的商品是否合格的义务,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南坪分公司承担。一等品”而该标准并无一等品的等级分类,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南坪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天眼一下天眼一下登录VIP会员企业套餐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并赔偿原告余定勇5832元。由于其未尽严格的审查义务,组织机构代码-5。方便报销合作通道媒体通道商务通道余定勇与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优等品”综上所述,)原告余定勇与被告重庆万友百盛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别授权。销售了标注内容虚的商品,万友百盛南坪分公司作为涉案商品的销售者,法定代表人张端雄。判决如下:等级:” 执行标准: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且皮衣并没有质量问题,
这样的标识对原告未有任何损失,